{{ $t('FEZ001') }} 陳維孝
{{ $t('FEZ002') }} 輔導室|
一、114學年度第1學期在校生鑑定安置重要期程
(一)校內申請:至114年10月13日。請盡量於10月9日前申請,以利後續作業。
(二)本市鑑定及安置系統線上申請:至114年10月13日(網 址:https://special.tp.edu.tw/)。
(三)教育評估晤談:至114年10月25日。
(四)資料彙整與送件:114年10月13日至114年10月29日。
(五)鑑定及安置會議:114年11月6日至114年11月28日。
(六)鑑定結果通知:114年12月。
二、報名資格:具本市國小學籍學生,有學業、社會、人際或生活適應嚴重困難,經長期輔導後仍需特殊教育及相關服務措施協助者(含接受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之學生)。
三、有意報名的家長可先參閱附件之工作計畫與兩份說明簡報,相關資料亦公告於本市教育局特殊教育科網頁「鑑定與安置」 區(網址:https://www.doe.gov.taipei/)。
四、因為身心障礙在校生鑑定及安置申請學生之要件為:
(1)學習及生活適應嚴重困難並經一學期以上之轉介前介入輔導後,評估符合轉介特教鑑定及安置之學生。
(2)疑似生複評。
(3)需重新評估之學生(含重新鑑定、重新安置及鑑定證明到期之特教學生)。
如果家長是這學期剛發現有此需求,會請家長下學期再申請;學校可先提供轉介前介入輔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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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4') }} 2025-09-30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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